現在的失業再認定標準已經放寬,不再須要給面試的公司蓋
章了,我也是失業再認定者,找工作已快滿六個月,也就是說只剩
最後一次可領了。
我的求職方試大都以網路為主104 .1111等,工作真的不好找,
每天幾乎都會發出求職訊息,但大都未被開啟或未通知面試,那如
何填寫失業再認定呢!請記得:寄了求職信的第三天打電話與人
事聯絡,告知有以104或1111應徵但是都沒有通知,想知道是什麼
原因?如果對方覺得你很主動,有可能會請你去面試,不過大都會
說已經找到人啦!或者說再通知,或者是說沒收到等等,你只要把
事實填入求職紀錄表即可,其實失業已經很可憐,又找不到工作更
是可憐,只要不是隨意亂編,寫一些假資料,即可通過的,祝你早日
找到好工作,或順利請領失業給付。
2008-05-12 22:40:41 補充:
我的經驗是不須要列印哦!不過信件可以保存著
就業中心的失業認定表格上方的紀錄表一是填寫親自至通知面試公司面試的日期與公司,由於從來沒有人通知我去面試,故我把紀錄表一的樣式也改成紀錄表二了,也就是說我的表格都是郵寄履歷表或網站求職用途了,這樣您了解嗎?
另外我的失業同事她以劃除法更改表格,,例
本人xxxxx於xxxs年xxxx月xxx日"前來"應徵_______________(把應徵二字劃除)
供您參考!